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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2023年招聘20名文昌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员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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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y67

2023/5/31 6:10:42


为引导和鼓励文昌籍高校毕业生回乡留乡就业,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文昌籍高校毕业生回乡留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府办[2022]55号)和《2023年文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决定面向文昌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文昌籍高校毕业生(含文昌市生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全市共招聘20名基层服务岗位人员,专职从事基层综合性工作,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岗位待遇

1.薪酬待遇:485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

2.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24日年5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本次招聘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a83jglb6SxiCZpTix2ZpoEGdHRTNq3s6rtR5OucYVHPQbgeHw

3.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习专业等个人信息,需盖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上下载更新日期在六个月内的含有二维码的完整图片),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并到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镇工作情况,安排到具体岗位,并发放聘用通知,统一派遣报到上岗。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招聘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文昌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协议书》。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被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服务期内,由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服务单位共同按规定进行管理。

(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可以参加文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定向岗位选报。

(三)被招聘人员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需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解除服务协议后方可离岗。中断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五)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六)文昌市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监督电话:0898—6333013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enchang.hainan.gov.cn/wcsrlzyhshbzj/gzdt/202304/cc38c16532da4f2e9c6a34ef7e434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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